作者:周春玲,全國政協委員,高昇基金執行主席。
香港应把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和国际航空枢纽四重优势结合起来,主动适配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发展潜力释放,可大有钱途。
写《西南行》下篇时,等来了政府发布第一个五年规划的公众咨询文件,其中涉航运物流方面篇幅不多,以留白的方式让大家就提升航运中心“最具优势或最具潜力的范畴”提供意见。
在西南行调研中,同行都有共同的感受,香港不能囿于本土看未来,特别是随着区域市场和新型国际市场的迅速发展,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发展潜力还将持续释放,香港应把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和国际航空枢纽四重优势结合起来,借助国家大战略拓展大空间。具体建议:
1、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合作机制
政府咨询文件第五部分是“区域合作发展”。
目前“西部陆海新通道”已形成了“13+”的共建机制,即通道沿线的重庆、四川、广西、贵州、甘肃、青海、云南、新疆、西藏、宁夏、陕西、内蒙、海南 13 个省,并达成了跨区域税务合作机制。
“13+”机制无论是地理区域、基础建设、物流增量、拓展海外、提升营运能力,对香港是重大发展机遇,应主动向中央提出成为机制成员,从中发挥香港的优势效应,形成各方共赢的大格局,以及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增长极。
2、主动把香港的物流航运向西部推进
目前,广西北部湾已经开通到香港的“天天班”,从成都出发的“蓉深港”固定班列开行规模稳步扩大,班列开行频次由开通初期的每周1列增至如今每周2列,货运量较去年同期增长约28倍,可见市场需求与辐射能力巨大。
但香港市场对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发展潜力还需进一步深化,建议在政府对政府(G2G)和政府对企业(G2B)层面,主动与广西等通道沿线的关键物流和航运枢纽对接,打造精品航线,拓展跨境电商、冷链运输、新三样产品等特色服务,深入推进通道与香港节点的互联互通。
3、用好《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融资工具
货运提单作为货物所有权的物权凭证,是信用证结算、融资抵押的关键依据,过去仅适用于海运,但随着《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于2025年12月正式通过,破解跨境铁路运单的物权效力难题,建议香港积极研究这一新政策,对接西部陆海新通道的贸易方,开发多式联运单证的融资、抵押产品。
4、推动陆水空多式联运模式
目前,成渝地区有部分货物由高速公路运到深圳或珠海口岸后,转驳两地牌货车,清关后运往香港机场。
而现在香港机场与内地推行的创新模式“东莞-香港国际空港中心”,货物在东莞保税区码头仓库直接打板,装好空运货柜之后,由快船直接送到香港国际机场上飞机,闭环管理,不需要再在海关清关。
东莞-香港国际空港中心
这种模式除了服务珠三角货物之外,也可以鼓励川渝货物经公路运送到“东莞-香港国际空港中心”后,用水运直送香港机场,同样闭环管理,减少转接驳时间。
5、强化香港机场航线网络
西部地区外贸商品可通过香港国际机场便捷连接全球约220个国际航点,航线网络覆盖全球主要经济体。
作为蝉联全球榜首的货运枢纽(年货邮输送量超500万吨),香港机场拥有超过140家航空公司运营,目前香港往返成都每周约63班航班,往返重庆约46班,航班时刻覆盖“早中晚”。
能为川渝地区的电子信息、精密仪器、高价值农产品等外贸主力产品提供充足、稳定的航空舱位。
6、深化金融优势赋能通道建设
香港传统港口功能已经难再回昔日高峰,香港航运中心未来的核心是要发展高增值航运服务,金融赋能是香港最大特色。
去年,中央财金八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加快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意见》,从6个方面提出了21条重点举措。随着新政落地,港资在通道基础设施投资、跨境贸易金融、绿色金融与数字金融创新等领域的参与度将持续提升。
香港可以进一步促进西部地区与东盟市场之间以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的贸易,包括:提供离岸人民币池与流动性支援、丰富的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与风险管理、高效的跨境金融基础设施与支付对接。
●贸易融资供给:香港金融机构可利用自身庞大的离岸人民币资金池,为广西等通道沿线的进出口企业以及东盟进口商提供较低成本的人民币信用证、打包贷款和海外代付等贸易融资服务。
●对冲汇率风险:东盟部分国家货币波动较大。香港拥有成熟人民币外汇市场,能够提供远期、掉期(Swap)和期权等丰富的人民币外汇风险管理工具。
●规避双重汇率转换:帮助中国西部与东盟企业锁定“人民币兑东盟本币”的跨境交易成本,降低因美元波动带来的“协力厂商货币汇兑风险”。
●畅通清算网络:香港的人民币实时支付结算系统(RTGS)与内地跨境人民币支付系统(CIPS)深度对接,可为内地—东盟贸易提供7×24小时、安全高效的资金清算服务。
●数字货币(mBridge)创新:利用由香港金管局参与的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mBridge)项目,推动数字人民币(e-CNY)与东盟央行数字货币的直接对接,大幅缩短跨境结算时间。
●发行点心债:支持西部省份及东盟的优质外贸企业、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在香港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点心债),募集人民币资金用于双边贸易投资,形成“资金募集—贸易结算”的闭环。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