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4 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康监管分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安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虚增信贷规模、贷后管理不到位、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三项违规,被监管处以 104 万元罚款,5 名相关责任人员同步受到警告处罚。
罚单显示,此次暴露三大核心问题:一是虚增信贷规模,通过业务操作造成信贷数据失真,扭曲真实信贷投放水平;二是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发放之后跟踪核查流于形式,未能有效监控信贷资金实际用途与借款人风险变化;三是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没有按照真实风险状况划分信贷资产等级,掩盖资产质量真实情况,影响风险拨备计提与风险研判。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安康金融监管分局作出处罚:对安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 104 万元;对王凡、贾雪琛、乌军、姜太华、周勇五名责任人分别予以警告。
安康农村商业银行是当地重要地方法人农商机构,承担服务地方 “三农”、小微企业的职能。信贷数据造假、贷后管控失效、风险分类失准,不仅扰乱银行内部风控体系,也会直接削弱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此次监管同时处罚机构与相关个人,体现金融监管 “机构追责 + 人员问责” 并重的导向,督促农商行压实信贷全流程管控,校正数据管理漏洞,做实资产质量,完善内控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