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则新闻:女子身患艾滋病仍卖淫50次获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8月20日,记者了解到,贵州长顺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传播性病罪案件。某女子2019年确诊感染艾滋病(HIV),明知艾滋病属于具有传染性的疾病,自2024年12月起在出租屋内从事卖淫活动,累计交易达50次左右。2025年12月,该女子与嫖客进行性交易时被公安机关现场抓获。
2026年6月,长顺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该女子在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的情况下仍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条之规定,应当以传播性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向长顺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女子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仍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性病罪,应从重处罚;该女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但该女子明知自己患艾滋病仍实施卖淫行为,潜在社会危害较大。故法院以传播性病罪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此事再次引发大家对艾滋传播的讨论,有人又提到了艾滋病检测结果不得告知配偶一事。
对此有医生指出,在检查出传染病时,单位或者个人都要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但是患者本人如果知道自己有病还故意传播,那就是违法行为。
该医生还强调,“这个要求是《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患者个人隐私和信息’,如果违反,就要受到法律追责。
关于这个问题,过一段时间就会被人拿出来说一说,很多人都不能理解为什么这么做,但是没办法,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医生也会叮嘱患者要主动告知配偶(杏伴侣),至于Ta是否告知,这就不是医生能管的事情了。”
也就是说,艾滋病检测结果医生并不直接告知配偶。很多网友的第一反应是愤怒,认为隐私权不该凌驾于生命健康之上。
也有医生支招说,其实当检查结果出来时,如果双方结果都是正常,医生一般会当着两个人的面直接宣布结果。但如果医生把两个人分开谈话的话,就要小心警惕了,可能有一方有问题。
大家怎么看待这种隐私与安全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