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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微信运营中心发布“涉及盗用他人身份形象、虚构身份形象等违规行为公示”:

微信公众平台一直致力于为用户提供真人、真实的交流环境,鼓励用户发布真人创作、真实分享、与用户友好互动的内容,坚决抵制盗用他人图像、虚构身份形象的方式等方式误导、欺骗他人。

为维护上述真人、真实的生态环境,平台主动建立并严格落实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及关联核验机制,构建基于账号实名认证信息、发文运营人、发文图像出镜人真实性比对核验的验真治理流程,主动打造更真实、可信、友好、优质的公众平台生态。

平台会对账号发布的内容进行风险识别。当内容被识别可能不符合“真人、真实”的生态要求时,相关账号可能进入账号验真流程,并收到对应站内信。若收到如下站内信,请点击「账号验真」链接,验真流程通过后,账号可正常参与平台推荐相关功能不受影响。验真步骤可能包括实名信息人脸比对、人脸与发文图像比对等。如持续未完成验真,平台将依据平台规则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账号相关功能(如发文)的正常使用。感谢各位运营者的理解和配合。



违规示例

案例一:

搬运或AI生成非本人图片,欺骗和诱导他人互动;如男性运营人批量发布较好容貌、身材女性图片并与他人互动。


案例二:

使用AI生成技术,生成虚假人设内容,欺骗和诱导他人互动。


案例三:

使用AI生成技术,但未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要求做AI标识声明。


运营规范学习

虚假人设运营指掩饰、虚构或盗用身份,导致账号对外身份特征与实名认证信息严重不符,可能使公众发生混淆、误解甚至受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使用非本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冒用/盗用他人身份特征:盗用他人生活照、证件照、影像资料或个人隐私信息等身份特征,或未经授权利用AI换脸等新技术使用他人形象后,将其作为自身出镜形象或人设对外展示。

●制造虚假人设,包括但不限于:

(1)虚构身份形象:利用AI生成、修图等技术手段或其他方式,虚构完全不存在或与创作者自身严重不符的个人形象(包括外形、年龄、性别、职业背景或社会地位等),以达到误导公众、获取流量等不当目的;

(2)仿冒特定身份:通过昵称、头像、简介、内容暗示等方式,假冒或恶意关联明星、公众人物、特定职业身份(如军人、专家)、特定社会关系(如朋友),以获取不当关注或利益的。

微信公众平台将持续关注相关内容的生态环境,请广大运营者遵守相关规范,共同维护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内容生态,守护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 微信运营中心

编辑 成嘉怡

审核 毛迪 王晨郁

校对 马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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