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除了那份“难产”的北交所上市审核问询函,2026年4月底,一份来自于和京东方A及能源科技皆风马牛不相干的一家上市公司的一纸公告,就似乎已经提前预示了能源科技上市告败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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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卓蔚@北京
编辑:翟 睿@北京
当2025年12月中旬,顺利获得上市辅导工作完成函的京东方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能源科技”)即将向北交所正式递交上市申请的前夕,就有来自北京某大型券商的资深保荐代表人向叩叩财经预言称,“虽然能源科技的基本面还算不错,且近年来年利润皆已破亿,但即便成功申报北交所上市,其恐怕也将随时面临审核叫停的风险”(详见叩叩财经相关报道《京东方A分拆能源科技北交所上市进入申报倒计时:罕见!临门大调募资方案欲将超八成资金直接用于补流,2025年第四季度营收成成败关键》)。
仅仅不到半年时间,便一言成谶。
2026年6月9日晚间,素有A股“面板之王”称号的京东方A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能源科技拟终止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并撤回申请文件。
同一时间,在新三板挂牌的能源科技也向其投资者宣布,在当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以9票全数赞成的结果通过了其终止北交所上市并撤回相关申报材料的议案。
按照流程,叫停北交所上市的相关议案还需能源科技股东大会审议,在获得股东们的点头后,能源科技便将向北交所正式递交终止上市审议的申请。
至此,无论京东方A愿不愿意接受这一结果,其谋划多时的分拆上市计划又一次落空了。
作为能源科技的控股股东,目前京东方A直接持有其8.5亿股份,占总股本的68.40%。
时间回到2024年第四季度,监管层虽在2024年4月发布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曾明确要求“从严监管分拆上市”,但随着相关政策的缓冲以及更多可能性渠道的探索,多家A股上市的行业龙头企业也逐渐开始筹谋相关资本运作的可能性。
也正是在此时,能源科技的名字出现在了申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股转系统”)挂牌的企业名单中。
能源科技的上述举动立即受到了业内敏锐目光的关注——虽然彼时包括京东方和能源科技自身皆未透露后续的资本运作计划,但皆被认为此举是在为京东方A的分拆上市计划进行铺路,且其分拆的目标为北交所——毕竟,申报北交所上市的先决条件之一便是需为新三板创新层挂牌企业。
果不其然。
2025年4月初,能源科技顺利挂牌新三板交易。仅仅一个多月后,2025年5月27日,能源科技即宣布与中信建投签署上市辅导协议,正式明确奏响了向北交所进军的序曲。
作为国内液晶面板行业的龙头,京东方A的资本化部署自然自带光环。
而分拆能源科技于北交所上市,也是京东方A近二十余年来第二次尝试分拆上市的部署。
京东方A前一次欲将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计划,还要追溯至2003年。当年,京东方耗资3.8亿美元和10.5亿港元完成对韩国现代显示技术株式会社TFT-LCD业务(即:BOE-HYDIS)和冠捷科技26.36%股权的收购。根据京东方的原本预期,其计划通过分拆BOE-HYDIS在香港上市,并通过出让25%股权以获取约3亿美金的资金。
但这一分拆韩国子公司于H股上市的做法,在2004年被突然叫停。
2004年8月24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境内上市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分拆企业到境外上市时,应当满足不得分拆近三年内募集资金投向的资产到境外上市、分拆资产所贡献给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不得超过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净利润的50%、分拆资产所贡献的净资产值不得超过上市公司净资产的30%;分拆资产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经理人员不得交叉等等条件。
京东方A分拆韩国子公司HYDIS于港股上市的做法则刚好与《通知》的要求相悖。于是在2005年,京东方A不得不将原定的韩国子公司在境外上市的计划变更为由京东方本身直接在香港发行H股上市。
二十余年过去了,历史再次押中了韵脚。
“能源科技此次申报北交所上市较为特殊,其采用的是北交所第二套上市申报标准,这就对其营业收入的持续增长性要求较大,以能源科技自身的经营状况,要持续满足相关条件,变数较大。”对于在半年前就预言能源科技上市的“变局”可能性,上述资深保荐代表人给出了他的依据,“此外,能源科技与大股东京东方A之间的天然关联关系,也会让监管层对其独立性进行更为审慎的判断。”
正如上述资深保荐代表人所言,在《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中,曾就企业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列出了四套申报标准,其中第二套标准即为“预计市值不低于4亿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1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最近一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
在北交所过去几年的上市审核中,真正采用第二套申报标准申报并最终实现上市的企业几乎屈指可数。
在2025年9月2日,北交所正式设立四周年之际,监管层曾公布了一组数据称,截至当日,四年来,北交所共有274家企业完成上市,其中262家适用第一套标准上市,占比95.62%;而适用第二套标准上市的企业仅有7家。
就能源科技最终做出终止北交所上市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决定,京东方A在发布的相关公告中仅称是“综合考虑能源科技实际情况和未来战略所作出的审慎决策”,至于能源科技面临着何种实际情况需要其不得不终止上市计划,以及未来战略又将如何部署,京东方A与能源科技皆并未给出详细的解释。
1)业绩羸弱+创新性指标的“双杀”?
与大多数欲申报北交所上市的企业相较,作为京东方的科技生态构建环节中的重要一员,在其递交北交所上市前的“最近三年中”,能源科技的经营态势还是较为出色。
数据显示,在2022年至2024年间,能源科技营业收入分别录得6.41亿、7.54亿和10.12亿,对应的扣非净利润则分别达到1.005亿、1.13亿和1.08亿。
虽然利润规模绝对值较大,但在某些财务指标上,能源科技的表现却不尽如人意,如在2023年和2024年中,能源科技扣非后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仅分别为5.32%和4.82%。
这也导致了能源科技此次北交所上市申报难以沿用大部分企业选择的“第一套标准”,转而不得不选择更注重业绩增长且难度更大的“第二套标准”。
这便意味着能源科技必须要在2025年和2026年中营业收入皆保持30%以上的增速,才能保证其此次北交所上市能顺利推进。
2026年3月上旬,能源科技正式披露其2025年年报,幸运的是,虽然在2025年前三季度中,能源科技的营业收入同比增幅仅有25.8%,较30%的“红线指标”尚有不小距离,但在2025年的第四季度,能源科技奋起直追,最终将其全年营收数据落定在了13.65亿上,同比增长勉强超过了30%,达到了34.94%。
纵然在更新完2025年财务数据后,能源科技依然满足了北交所上市申报的“第二套标准”,但在刚刚过去的这一年中,其一项颇为关键的财务指标的持续恶化,也让监管层不得不担心其成长性和业绩波动的合理性。
毛利率指标是反映企业核心业务的盈利能力。
早在2022年时,能源科技的毛利率约为40.14%,但此后几年中,虽然营收规模在不断放大,但能源科技的毛利率却在持续下滑中,且下滑速度惊人。
在2023年时,能源科技的毛利率同比还仅下滑不到两个百分点跌至38.76%,但到了2024年,其毛利率就进一步跌至了32.62%。
而在刚刚过去的2025年,能源科技的毛利率则更一举跌破30%直接跌到了26.7%。
毛利率的大幅下滑,也使得能源科技在2025年中即便营业收入同比增长近35%,但其净利润同比增长幅度却仅有9.76%,最终录得1.23亿,甚至不及其2023年时的净利润规模。
业绩的羸弱,或仅是导致能源科技北交所闯关失利的因素之一。
在京东方A的庇护下,能源科技是否拥有独立的“创新能力”,也是在其申报北交所上市审核过程中,备受监管层关注与质疑的重点。
从一份历时四个多月都未能完成的问询函中,也能窥见能源科技此次北交所受挫的些许细节。
在上市申请于2025年12月31日获得北交所受理后,2026年1月29日,北交所即对能源科技下发了首轮上市审核问询函,并要求能源科技与有关保荐机构在收到函件后的20 个工作日内对问询意见逐项予以落实。
但直到2026年6月9日,能源科技已宣布终止北交所上市的推进之时,其依然未能完成上述首轮问询函的回复。
这份来自北交所的问询函中到底有什么样的“难题”难倒了能源科技?
据叩叩财经获悉,北交所在这份“难倒”能源科技的审核问询函中一共抛出了11问,其中绝大多数问题对于能源科技而言,是并不陌生的。
在2024年底申报新三板挂牌时,股转系统也对能源科技进行了一番审核问询,如“公司业务的合规性”、“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关于收入确认政策”、“业绩波动问题”等等问题,股转系统都已经一一详细盘问,能源科技也对此进行了作答。
从能源科技能成功挂牌新三板的结果来看,其在相关问题上的答复也是基本上打消了股转系统的质疑。
显然,“难题”就隐藏在了两次问询的差异中。
在北交所下发的上市审核问询函中,除了按惯例新增关于“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规模的必要性与合理性”的问询外,与一年多前,能源科技在申报挂牌新三板时的审核问询差异最大的则是有关能源科技创新特征的“质疑”。
在北交所对能源科技下发的上市问询函中的第一问中,即要求能源科技结合“相关发明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开发、取得过程以及发行人发挥的作用、负责的具体工作,报告期内相关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在发行人主营业务中的应用情况,说明相关发明专利、软著是否由发行人独立或合作研发形成并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行人核心技术是否依赖控股股东取得,发行人是否具备独立创新能力”。
2024年10月,北交所就在对外发行的一份上市审核动态创新性评价专刊中指出,“申报在北交所发行上市的,发行人报告期内应当具备基本的创新投入或产出,充分披露其创新特征,结合客观依据论证是否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及转型升级等创新方式,增强核心竞争力,促进业绩增长,提升抗风险能力。”
何谓合格的拟北交所上市的创新性企业,北交所给出了三大创新性量化指标。
北交所规定,发行人申报在北交所发行上市的,原则上应当满足以下基本要求之一:
一是通过持续开展研发投入,维持创新能力和竞争优势。
主要表现为资金、人力等资源投入,具体如:研发强度较高,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在3%以上;或者研发投入金额较大,最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或者研发投入增长较快,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达到10%以上,最近一年研发投入金额达到1500 万元以上。
此外,企业在研发人力资源方面应有相应体现,具体来看,最近一年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或者研发人员不少于 10 人。
二是通过独立或合作研发形成知识产权成果并应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具体来看,通常拥有Ⅰ类知识产权 3 项以上或软件著作权 50项以上。
三是积极参与标准研究制定并形成一定成果,通常参与制定过2 项以上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在过去几年中,作为一家长期专注于综合节能业务的企业,能源科技虽然号称为京东方的科技生态构建环节中的重要一员,但其在研发上的投入却少得可怜。
在2022年至2024年中,能源科技的研发费用分别仅有626.77万、556.51万和755.82万,占同期营收比重也仅有0.98%、0.74%和0.75%。
在2025年中,或因筹备上市的缘故,为更凸显创新性指标,能源科技大幅加大了在研发上的投入,但也仅有1459.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07%。
显然,若仅以研发投入来衡量,能源科技是并不满足北交所对拟上市企业的创新性量化指标的。
不过,能源科技在其向北交所递交的招股书(申报稿)中称,截止到2025年底,其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共拥有48项已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5 项(境内发明专利21项)。
表面上看,这多达近40项的发明专利也足够证明能源科技具备创新性。
然而,真相却是,能源科技所拥有的这35项发明专利全部都是与控股股东京东方共同作为初始申请人而申请或原始取得的,难以证明其具备独立的创新能力。
2)罕见!核心保荐代表人审核关键期跳槽转行
除了那份“难产”的北交所上市审核问询函,2026年4月底,一份来自于和京东方A及能源科技皆风马牛不相干的一家上市公司的一纸公告,就似乎已经提前预示了能源科技上市告败的结局。
2026年4月30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的主营集成吊顶及相关家居产品的友邦吊顶发布公告称,当日,其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管团队,其中,任命一名为韩勇的自然人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巧合的是,截至目前,在北交所官网公布的上市项目信息公示中,因补充财务数据而处于“中止”状态的能源科技,其此次上市保荐代表人的名字下也依然显示为韩勇、徐天全二人。
据叩叩财经从相关渠道证实,这位负责能源科技此次北交所上市的保荐代表人韩勇即为在一个多月前被友邦吊顶任命为董秘的韩勇。
在2026年4月,韩勇已经正式从中信建投离职。
友邦吊顶也在对新任董秘的履历描述中承认,韩勇在2026年4月加入友邦吊顶之前,曾在2010年至2026年4月,任中信建投投资银行委员会执行总经理。
是的,在2026年4月,即是能源科技北交所上市审核的关键期时,身为该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竟然已经悄然从中信建投离职,放弃了保荐代表人身份而跳槽加盟了友邦吊顶,转行成为了一家已上市企业的董事会秘书。
在上市项目已进入实质审核阶段时,保荐代表人突然选择离职,这一情形就已经属实罕见了。
而对于能源科技此次北交所上市项目而言,韩勇也并非仅仅是一名签字保荐代表人那么简单。
据叩叩财经获悉,两年前,能源科技申报新三板挂牌时,韩勇即是该项目的唯一项目负责人。
2025年5月,能源科技开启北交所上市辅导流程,韩勇也一直担任辅导工作小组组长。
不夸张地说,韩勇可谓是能源科技北交所上市项目推进的核心人物之一,其于2026年4月贸然放弃自己付诸多年心血的上市保荐项目,想必也是在彼时对能源科技上市前景并不乐观的前提下做出的“权衡”结果。
"最了解项目运作的核心保荐代表人的离职,自然也会让能源科技本就推进不畅的上市审核遭受更大的波折和阻力,所以在2026年6月初,能源科技做出终止北交所上市的决定,也就更不难理解了。”在能源科技宣布即将终止北交所上市后,得知自己半年前的预测成真,上述资深保荐代表人向叩叩财经补充道。
(完)